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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渔业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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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渔技函[2008]14号
关于启用新公章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理顺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问题的批复》(温市编[200840号)文件精神,同意保留市渔业技术推广站(温州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站)并增挂温州市渔业环境监测站牌子。从即日起启用温州市渔业技术推广站新公章,同时原公章作废。温州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站和温州市渔业环境监测站延用原公章。今后工作中,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务以公告的公章为准。

附件:新旧公章印模对照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抄送: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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